花溪清溪路 二百门面接到“换装令”(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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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25日12:47 贵州都市报 | ||
要求统一改成透空式卷帘门和地弹式玻璃门,遭到大部分经营户抵制 花溪区为提升旅游区的整体形象,要求清溪路上的200多个门面在今年5月31日前整体“换装”。标准为:门头相对好看,不透风卷帘门改成透空式卷帘门和地弹式玻璃门。通知一发出,立即引来经营户的一片质疑声。有关部门称,通过“做工作”,有三分之一的经营户已经按照标准进行了“换装”,可仍有大部分经营户对此并不理解。昨日,记者对此事进行了采访。 通告要求 沿街门面要“换装” 近两天,从贵州大学附近的朝阳村到贵筑路约500多米长的花溪清溪路的不少经营户都收到由花溪区有关部门发出的通告,通告中写到:为树立旅游区窗口形象,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加强城市管理,决定对清溪路进行功能定位。通告要求清溪路上的单位和个人对不符合要求的门面,在今年6月30日前按标准自行整改,凡逾期不按要求执行的,由职能部门督促执行。 据经营户们介绍,第一份通告发出时间为2004年11月30日,第2份发出时间为2005年4月25日,第3份发出时间为2005年5月18日。3份通告(通知)都是与清溪路的景观整治有关,其中,第2份由花溪区城市景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发出的通知明确了门面“换装”规定:门面门头标牌必须符合城市景观规划设计要求,各门面门头的不透风卷闸门必须改装成透空式卷帘门和地弹式玻璃门,并要求经营户们在5月31日前整改完毕。 经营户 花钱“换装”得不偿失 “自从‘换装’后我每天都提心吊胆的,生怕第2天早上开门的时候,东西全都不在了。”多位经营户告诉记者,在有关部门的催促下,他们克服了困难,陆续对门面进行了“换装”。可换装之后,他们发现,由于门面是“透明”的,里面的物品从外面就能看得一清二楚,“因此,门面换装后被盗的情况就时有发生。” 据这些已“换装”了门面的经营户称,为提升花溪的整体形象出一份力,这原本无可厚非。但“换装”了门面后,有关部门至少应保证他们的财产安全。“可当我们提出这个问题时,有关部门竟称那不属于他们考虑的范围。” 据了解,整条清溪路上已经“换装”的门面目前不到1/3,这些门面“换装”的资金来源有3种方式:门面租赁户全部出资,门面所有者出全部资金或租赁户和门面所有者各出一半资金。 “换装后,我一年的利润就没了。”一家电器经营户的门面老板说,“门面老板不愿出钱,我又不可能长期租这个门面,那换装的钱不是打了水漂?”到现在还没有“换装”门面的经营户们告诉记者,他们同样理解“换装”的意义,但觉得这个费用不应该由他们出,而且,这条街上至少有2/3的门面属于私人所有,这些门面大都已租赁出去了。 一些至今没有“换装”门面的经营户认为,将原有的卷闸门拆了,就已经是一笔不小的损失了,再让他们掏钱来干这种“得不偿失”的事情,他们肯定不情愿。 可经营户们同时也忧心忡忡,如果在限期内不整改,会不会被责令他们停业? 有关部门 “换装”并非强制 5月24日,记者就此采访了花溪区城市景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据该小组工作人员周磊介绍,此次门头“换装”确是花溪区为提升城市形象实施的一个举措。按理说,既然要求统一“换装”,应该给些匹配资金,可由于政府资金困难,就只好由门面所有者或经营户“买单”。为了让经营户们理解和支持统一“换装”的工作,他们多次找门面的主人“做工作”,让门面主人支持和理解“换装”的意义,“换装”从去年底开始到现在,已经有部分门面“换装”,但“换装”门面不足1/3。周磊称,虽然他们已经下发了3次通知,并且明确了期限,但对在期限内不按照规定“换装”的门面,他们也不会采取强制性措施,更不会责令这些门面停业。 “对那些未整改的门面,我们会尽量的做工作。”周磊说。 报料人:林先生 奖100元 图:清溪路要“改头换面”。 作者:罗华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