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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男女平等 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8日23:06 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6月28日讯记者杜文娟报道: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28日在分组审议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正案草案时认为,妇女权益保障法自1992年10月1日实施以来,对于促进男女平等、保护妇女权益、发挥妇女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产生了积极影响。但是近年来,妇女权益领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有必要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妇女权益保障制度,修改妇女权益保障法。

  许多委员认为,本次常委会会议首次审议的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正案草案,立足国情,符合广大妇女群众的整体利益,突出了妇女权益保护重点,也比较全面;法律修改恰逢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召开10周年,意义重大,希望尽快出台。

  不少委员对修正案草案总则中提出“男女平等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和“国家采取适当措施,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的歧视”表示赞同,认为这体现了宪法精神,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一些委员就如何进一步完善这部法律修正案草案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鉴于此法的复杂性,应制定与之配套的实施细则;增加家庭暴力的处罚力度;清晰界定“妇女组织”;修改“有伤风化”提法等等。

  修正案草案首次对社会广泛关注的“性骚扰”做出规定,不少委员认为,性骚扰是近年来女性尤其是职业女性反映比较强烈的一个问题,在法律中首次出现这一概念,应当对其作出科学界定,使立法具有可操作性;在提出“不得对妇女进行性骚扰”的同时,也应考虑女性对男性和同性间的性骚扰。此外,性骚扰证据的取得、运用也成为一个新问题。

  相关专题:人大常委会16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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