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奶”入校规大学教化能力退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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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30日13:58 北京晨报 |
近日,《重庆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理管理规定》在该校试行,其中“发现当三陪、当二奶、当二爷、搞一夜情的将开除学籍”的规定引起了争议。 从法理上说,学校在学生管理上是有一定自主权的,如此规定不能视作越权。但是,从看到这个规定第一眼起,就让人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不妥之处究竟在哪里呢? 笔者认为,问题出在这里:像“禁止当三陪、当二奶、搞一夜情”之类行为戒律的传播,本应潜移默化地融入大学日常教育之中———如果这些行为到了必须以校规这种“底线约束方式”规范的时候,也就说明了大学内在的教化能力已经退化了。 大学对人的教化功能,很大程度上源于大学的道德熏陶氛围。因为大学存在着特别的教化体系,对大学生和一般社会人的规范方式也是不一样的:由于社会教育相对来说是比较微弱的,所以一般社会青年可能要面对直接刚性的“行为约束”,而大学因为有着教化体系的隔离,所以对他们的规范教导一般是通过潜移默化的日常教育完成的。比如在“当三陪、当二奶、搞一夜情”问题上,无须直接对他们说“你们不能这样”,而应该在日常教育中使他们自尊自爱,塑造高贵的灵魂,自然排斥这些行为。 不准“当三陪、当二奶、搞一夜情”竟然直接诉诸于校规的明文规范,一方面说明了社会上的种种诱惑如洪水猛兽闯进了大学,另一方面,大学教化能力在某些方面的衰微,的确让人深思。 摘自《齐鲁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