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法律热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1日14:54 信息时报

  读者赖先生:我儿子今年14岁,喜欢上网。前几天,他学校旁边一网吧的老板拿着一张4000元的欠条找到我,说是我儿子在他的网吧赊账欠的,要求我埋单。我很惊愕。请问:我儿子写的欠条有效吗?

  答: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之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你儿子虽已14岁,智力发育渐趋成熟,但我们认为,4000元的欠款数额对于一个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来说,超出了其所能单独处分的钱款数额范围。因此,你儿子向网吧老板写欠条的行为应属无效民事行为。信息时报法律工作室(来源:信息时报)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缤 纷 专 题
头文字D
头文字D精彩呈现
疯狂青蛙
疯狂青蛙疯狂无限
图铃狂搜: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