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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启动政府助学奖学金(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7日17:15 海峡都市报
厦门启动政府助学奖学金(图)
大学校园内的优秀贫困生求学将有了切实保障

  N本报记者 陈挺

  本报讯记者昨日从厦门市教育局了解到,通过设立“高等学校政府助学奖学金”,厦门市属高等学校普通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中,经济困难且品学优良的学生,每月将可获得100~150元不等的补助。

  资助市属全日制贫困生

  厦门市高校“政府助学奖学金”资助的对象,是市属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的贫困在校学生,前提是其家庭经济困难难以维持正常学习、生活所必需的基本费用,包括正式设立的在厦民办高校、成人高校普通班学生。

  厦门大学、集美大学、福州大学工艺美术学院和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由福建省政府统筹协调解决。

  申请者

  需具备5个条件

  据了解,申请该项助学奖学金的学生必须具备5个基本条件:一是遵守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二是家庭经济确实困难;三是各门功课考试成绩合格;四是无不正当高消费行为;五是低保家庭子女优先予以资助。

  基本申请条件必须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思想品德、学习成绩、校规校纪等具体指标作出判断,并制定相应的综合测评办法和评审细则,对学生进行评选。

  每月补助

  每人最高150元

  高校“政府助学奖学金”的资助标准每年按10个月份计算,每人每月补助100元,对家庭特别贫困学生的补助可提高到每月补助150元。一般贫困学生的比例应控制在在校生总数的15%以内,特别贫困学生的比例应控制在在校生总数的5%以内。

  据悉,高校“政府助学奖学金”所需的资金由中央财政、市财政及各高校共同负担,中央财政和市财政承担60%,高校从学费收入中提取部分资金承担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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