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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当庭吞下欠条拘留半月又被罚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8日05:59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本报开封讯 法庭上,被告人竟当着法官的面,将原告提交的重要证据欠条吞进口中。7月27日上午,这一幕闹剧发生在开封县法院范村法庭上,毁灭证据的被告人刘艳君被法院处以司法拘留15天、罚款1000元。

  这起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是开封县范村乡南村五组农民李学生。7月5日,他向开封县法院范村法庭起诉称,1996年7月,他与被告刘艳君订立承包合同,刘艳君违约,并给李打了6
万元的欠条。经多次催要,刘艳君在付了600元后,余下的59400元一直未付。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刘艳君归还欠款。

  7月27日上午,范村法庭开庭审理此案。在庭审中,依照程序需要当事双方就其向法庭提交的证据进行质证。刘艳君要求对原告李学生提交法庭的欠条进行辨认,当他接过欠条,口中说着“欠条是不是我打的啊?”随后竟将欠条塞到嘴里。法官赶忙制止,欠条已被刘艳君吞到肚里。

  鉴于刘艳君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行为已违犯了《民事诉讼法》第102条的规定,开封县法院当日依法对其做出了上述处罚。 记者周斌责任编辑:李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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