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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扩大试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8日08:00 红网-湖南日报

  本报7月27日讯(记者 蒙志军实习生段思午)经省委同意,从近日起,我省将在怀化市、浏阳市、桃源县和省工商局系统开展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扩大试点工作。今天,省委组织部召开会议,对这项工作进行了部署。

  推行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是改革开放以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个重大课题,其目的是要充分发挥领导岗位资源的最大效益,形成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充满生机与活力
的用人机制。它的适用范围,在地方主要是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及其工作部门或者工作机构的领导成员,县级以上地方各级纪委的领导成员,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领导成员;县级以上党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领导职务参照党政职能部门的做法实行任期制,对科局级干部也可实行任期制。一般规定委任制和选任制的党政领导职务的任期为5年,在同一职位上连续任职不超过两个任期(共计10年),党政领导干部担任县处级以上同一职级领导职务累计不得超过15年。

  2002年6月,省委决定在怀化市的会同县、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开展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试点工作。3年来,试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得到了中组部的充分肯定和各兄弟省市的普遍认同。据怀化市的调查统计,试行这一制度得到了90%以上的干部群众的支持与拥护。此次扩大试点,主要目的一是及时发现问题,为全面实施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提早准备;二是提前介入,科学制定出一整套适用广泛、操作性强、标准明晰、符合我省实际的实施细则,确保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的有效推行。

  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黄建国在会上对扩大试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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