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不满女友提出分手散发其裸照被判入狱9个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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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8日09:19 南方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 庄杨杰 通讯员 袁文瑛) 肇庆高要一男子因为不满女友提出分手,将之前强迫女友拍下的裸照往其工作场所和亲戚处四处散发,并以电话和手机短信方式对其家人进行恐吓。前女友不堪侮辱,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日前,法院依法以侮辱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九个月。 据了解,2000年,涉世未深的自诉人林某(1984年出生)与被告人李某(1978年出生)
不仅如此,李某又多次向林的父亲和众多亲友们分别邮寄去林的裸照和信件,并以电话和手机短信的方式对林的家人进行恐吓。林某感到自己的人格受到了侮辱,精神受到了严重伤害。2005年6月,林某勇敢地走进当地法院,以被告人李某犯侮辱罪而提起刑事自诉。 经法院依法不公开审理查明后,认为被告人李某以报复女友为目的,公然多次散发自诉人林某的裸体照片侮辱其人格,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侮辱罪,证据确凿充分,罪名成立,遂依法支持了自诉人的诉讼请求,并依法以侮辱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9个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