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利用寻人启事行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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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8日09:32 东南早报 |
在厦被判处拘役4个月 早报讯(记者许晓旋通讯员魏炜)亲人失踪,心急如焚的家属借助媒体刊登“寻人启事”,欲借此找回失散的亲人。然而却有骗子抓住家属这种着急的心情,谎报寻得对方亲人,以此要挟对方向自己的账户上汇款,大发不义之财。近日,安溪男子刘河能被厦门市湖里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拘役4个月,处罚金1000元,并退回被害人3410元赃款。 安溪蓬莱镇的刘河能今年19岁,来厦门后暂住在湖里区枋湖村。2004年12月13日,刘河能利用电视节目、报纸上报道的寻找失踪人刘某霖的寻人启事,生出借此诈骗的念头。 刘河能假冒成公安人员,查询到刘某霖的家庭成员情况。随后,他用手机向被害人刘某露(刘某霖的弟弟)打电话,谎称自己在广东省中山市见到刘某霖,并将其查询到的刘某霖家庭成员情况告知其弟弟,骗取对方信任。之后,刘河能先后4次骗得对方汇入指定农业银行账户的现金4310元,后逃离厦门。2005年4月7日,刘河能被公安人员抓获,并缴获赃款人民币900元。 法院认为,刘河能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现金4310元,数额较大,已构成诈骗罪。归案后,刘河能尚能坦白交代其犯罪事实,在庭审时能够自愿认罪,并积极退赃,预交罚金,具有一定的悔罪表现,据此做出如上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