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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折接受企业在金融机构的债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8日10:22 新文化报

  为并轨筹资,目前全省各地已全部成立了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由财政注入资金——

  本报讯 (记者 王瑾 通讯员 孙鹤刘洋)昨天,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了解决安置的成本问题,我省已“双管齐下”,不仅争取到了国家试点并轨资金20多亿元,而且还指导企业筹集落实应负担的那部分并轨资金,截至今年二季度末,全省已完成审核并轨企业4586户,审核并轨人员74.8万人,使47万名下岗职工领到了经济补偿金。仅粮食流通

体制改革就处理职工劳动关系14万人次,实现了扭亏为盈。

  截至目前,全省已落实财政配套资金32.5亿元,主要采取措施为“在预算中重点安排一块,在基本生活保障资金中调剂一块,使用财政间歇资金和非税收入补充一块”。

  目前全省各地已全部成立了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由财政注入资金,先是打折接受企业在金融机构的债务,使企业在银行的抵押资产“解冻”,再行收购企业资产,帮助企业形成现金流,筹资用于并轨。并轨“三题”政府公布答案

  本报讯 (记者 王瑾)未参保下岗职工能否参加并轨?农林牧渔企业下岗职工可以纳入并轨吗?地方和企业筹措并轨资金可否“打捆”使用?近日我省给出了明确的答案。

  鼓励支持未参保人员按现行政策参加社会保险,以解决其后顾之忧。由于各种原因不能参加社会保险的,也将其纳入并轨范围,按规定发放经济补偿金,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不宜将下岗职工是否参加社会保险作为参加并轨的必要条件。

  国有农林牧渔企业中从事二、三产业,用货币支付劳动报酬的下岗职工,可以执行并轨试点政策。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的职工原则上应执行《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全省国有农垦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吉政发【2005】14号)的有关规定。

  我省新近明确,企业申请参加并轨试点,应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国有企业妥善处理下岗职工劳动关系促进再就业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吉政发【2004】29号)的规定,规范操作,逐户申报。地区、行业、系统在资金筹集上,可以“打捆”统算,地方财政和企业负担资金也可统筹考虑,只要地方财政负担资金和企业自筹资金两项之和达到核定的比例,即可使用省补助资金。(新闻编辑:)(来源:新文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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