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交通违法下月实行告知服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8日10:24 南京报业网

  本报记者 吴剑秋通讯员 宁交轩 报道

  【江苏商报报道】8月1日起,江苏省公安机关将对交通安全违法记分,电子监控设备记录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驾驶证审验、换发,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和报废,刑事案件立案、破案,信息网络安全管理违法行为等实行执法告知服务制度。

  为了便于有关人员(单位)及时获得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的告知服务信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南京市公安交管部门提醒有关人员(单位)认真核对、及时变更登记的有关信息。包括下列情况: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登记内容变更的;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单位名称)、住所地址、通信联系方式变更的;机动车驾驶证记载的驾驶人信息发生变化的。

  为方便市民,可从南京交管在线网站(www.njjg.net)下载信息变更表格。

  (4版《民生通道》)

  (编辑 蜗牛)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