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法下月实行告知服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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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8日10:24 南京报业网 | |
本报记者 吴剑秋通讯员 宁交轩 报道 【江苏商报报道】8月1日起,江苏省公安机关将对交通安全违法记分,电子监控设备记录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驾驶证审验、换发,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和报废,刑事案件立案、破案,信息网络安全管理违法行为等实行执法告知服务制度。 为了便于有关人员(单位)及时获得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的告知服务信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南京市公安交管部门提醒有关人员(单位)认真核对、及时变更登记的有关信息。包括下列情况: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登记内容变更的;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单位名称)、住所地址、通信联系方式变更的;机动车驾驶证记载的驾驶人信息发生变化的。 为方便市民,可从南京交管在线网站(www.njjg.net)下载信息变更表格。 (4版《民生通道》) (编辑 蜗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