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将对燃放烟花爆竹召开立法听证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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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8日10:40 新华网 |
新华网北京7月28日电(记者刘江)正在酝酿对燃放烟花爆竹进行解禁的北京,将于8月下旬召开听证会,以便在修改地方法规中广泛吸纳民意。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28日向社会发布了立法听证会公告。公告说,7月19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对《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为了进一步做好法规修改工作,使法规的内容更符合实际,具有较强的可操 作性,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将于8月中下旬,就《草案》中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举行立法听证会,听取市民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听证事项主要包括以下两项内容:《草案》中关于“本市五环路以内的地区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地区,五环路以外的地区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是否合理、可行;《草案》中关于“在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地区,每年农历除夕至正月十六,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是否合理、可行。根据公告,自28日起,至8月1日17时止,北京市居民、外地来京人员和社会团体、基层自治组织推荐的代表均可通过网上和邮寄的方式报名参加听证会,就听证事项中的一项或者两项发表意见。据悉,19日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经过一审的《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草案)》,对该市已实施12年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进行了多处修改。与原法规相比,《草案》最主要的变化是放宽了地点和时间的限制。原法规规定城八区为禁放区,考虑到五环路以内地区人口密集、文物保护单位集中,草案规定,整个城市以五环路为界,分为限放区和非限放区,限制范围比过去缩小了;另外,原法规规定,在禁放区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草案则规定,在限放区,允许在农历除夕至正月十六以及经市政府批准的重大节日、庆典活动期间燃放烟花爆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