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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诉讼要在法定时效内进行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8日10:49 乌鲁木齐晚报

  时间:7月18日 连线方式:电话 人物:原迪比特驻新疆分公司销售经理古先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总工会信访室李光宇

  古先生:我2001年进入迪比特驻新疆分公司工作,2004年,迪比特公司在撤消其在新疆的分公司时与我发生劳动争议。我于2004年6月向乌鲁木齐市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后,乌市劳动局仲裁处给予了裁决。我对裁决结果不服,决定向法院起诉。但由于我不知道

劳动争议案件向法院起诉要在有效时期内,结果错过了起诉有效期,法院不予立案。

  我在此之前从未听说过劳动争议案件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起诉,错过机会,不知道还有没有挽回的余地?

  李光宇:在处理劳动仲裁案件中,像古先生这种情况我们遇到过很多次,由于错过了法律规定的有效期,许多人丧失了依靠法律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机会。在这里我提醒所有签订过劳动合同的职工,在发生劳动争议时,有两个时间必须注意:

  第一,按照《劳动法》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应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当在收到仲裁申请的60日内作出。如果在正常情况下,超过60日劳动争议人没有提出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则不予受理。第二,经仲裁委员会裁决后,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超过仲裁时效,法院则对当事人的请求不予支持,也不予立案。

  这里还有一些特殊情况:一些当事人由于种种原因耽误了申诉时效,仲裁委员会应当区别情况,分别处理:(1)对无正当理由超过申诉时效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就丧失了申诉的权利,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2)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超过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情况。例如因地震、水灾、火灾等现象,或因战争或其他类似的军事行动等社会现象而产生的情况。(3)申诉时效届满还要查明有无申诉中止的情况。如果扣除中止时间后不超过申诉时效的,仲裁委员会应依法受理。

  一旦职工同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应在有效申诉时间内,赶快向当地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需进一步向法院起诉,也必须要在法律规定的有效时间内进行起诉,以及时合法维护自身权益。:(责任编辑:高毅写信)

  作者:李行

  (来源:新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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