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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律师从学说话开始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8日11:37 法制日报

  邱旭瑜

  无论在法庭上还是日常生活中,都能遇到滔滔不绝的律师,他们似乎总有说不完的话,这样的律师其实是不会说话的律师。

  做律师一定要从学说话开始,因为这是律师的看家的本领。律师的能力和水平的差异

在于说出十句话、二十句话甚至一百句话以后才见高低。这和做文章一样,一句话两句话分不出高下,而是一段话、一篇文章、甚至一本书上见真功夫。律师无论在庭上还是庭下,不仅要懂得如何说,而且善于要把自己说过的话用书面语言表达出来。

  无论诉讼和非诉讼案件,对案件的判断,对事实、证据的认识,依据的法律,项目风险的预测,都需要通过我们的嘴说出来,才能最直接有效的传达给我们想要传达的对象。不论是在法庭上面对法官、检察官或者自己的委托人和对方的当事人或律师,一切从说话开始。律师要把自己知道的和想说的,简单、明了、准确、及时地说出来;而书面语言是对口头表达内容的归纳、总结,同样要求简单、明了、准确,绝不是夸夸其谈、没完没了———这样的结果就是,只有你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别人则是不知所云。

  很多年轻的律师经过大学教育和培养,练就了一身的本领,尤其是写文章的功夫,无论在法庭上还是法庭以外,总是坚持要把自己知道的全都说出来、写出来,不管是理论上的还是学术上的,而不是根据实际的需要和可能来说,往往会搞得当事人一头雾水。在法庭上也是真正需要说的还没来得及说,就被法官制止,不允许律师浪费时间说那些对案件的审理没有帮助的东西。无论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都有时间和效率问题,必须在可能的时间内把该说的说出来。这正如演员在舞台上表演一样,时间和空间都是有限的,好与坏都在其中,甚至没有机会重复和返工。

  在法庭上,法官需要的就是判决书上需要体现的法律依据和事实证据,判决书上不需要的内容,说了也是白说。律师在诉讼案件中主要的任务是为当事人争取权利;在非诉讼案件中则是为当事人设定权利和设计实现权利的程序和规则。无论诉讼非诉讼案件,律师都是为了当事人的权利和利益,寻求法律的保障。作为一名执业律师,必须首先知道自己该说什么,然后再来解决如何说的问题,组织语言文字来表达特定的意思。

  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这绝非一日之功。美国培训专家吉格勒说:“除了生命本身,没有任何才能不需要后天的锻炼。”这个世界根本就不存在让一个初为律师者一夜之间成为名律师、大律师的方法。既然选择做了律师或正准备选择律师作为自己未来的职业,那就只能老老实实地从学说话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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