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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木漂亮何必归己有 偷来欣赏法律也不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8日11:44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记者屠传宏通讯员叶建园

  宁波晚报讯 见别人家的花木盆景漂亮,竟偷偷搬来,摆放在自己家中细细欣赏。前天,镇海法院审判了这样一名“风雅”小偷刘某。

  刘某是从江苏邳州来镇海务工的,今年26岁,他平时喜欢花草、盆景,闲暇时还到山
上挖些兰花、梅花种种。去年年底,刘某在一次外出送货途中,发现镇海九龙湖镇西经堂村一户人家门口摆放着各种盆景,他就有了偷这些盆景回家去欣赏的念头。

  今年1月12日凌晨,他找了个帮手开农用三轮车到这户人家门口,将11盆总价值为5900余元的五针松、雀梅等盆景搬走,载运到自己暂住处欣赏。直到案发时,人们发现这些盆景被他悉心照顾得很好,他也是天天欣赏盆景并以此为乐。

  据查,刘某在去年1月还曾伙同他人盗窃2棵价值4000元的铁树,并拿铁树与别人置换了一条德国牧羊犬。法院前天以盗窃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2年3个月,罚金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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