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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私自改商铺没有审批要罚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8日13:33 信息时报

  广州市海珠区工业大道某住宅小区临街楼房,屋主正在改装成美容美发场所,结果因场地没有获得住宅改商业的审批手续,被有关部门勒令停工,恢复住宅的外墙。

  据海珠区规划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他们在办理住宅申请改作商业功能使用的案件时发现,许多申请单位(人)在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情况下,已经擅自将住宅改作商业功能使用或擅自改变建筑立面。住宅改商铺需向规划局申请改变住宅性质,通过审批手

续后才可以进行建筑改造。审批时间一般为一到两个月。由于目前住宅改商的审批很严,一般情况下不允许通过此类申请,一些申请人铤而走险,“先斩后奏”。

  规划局表示,未领取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但已擅自改作商业功能使用或改变建筑立面的,已经违反《广州市城市规划条例》,构成违法建设,当事人应自行改正,即自行恢复作为住宅使用或自行恢复原建筑立面。否则,根据《广州市违法建设查处条例》第六条、第七条的规定,将由城管综合执法部门立案查处。届时,市民不仅将损失装修所需的钱财,还要面临罚款。

  时报记者高江虹 实习生肖娟

  (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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