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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有个天安门广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8日14:36 今晚报

  一首歌,总是由词和曲两部分组成。通常这两部分应该是相辅相成的关系。至少到目前为止,人们还是相当看重一首歌的“意义”。为什么会把《蜗牛》选入爱国主义音乐教材?自然是因为选的人认为它具有爱国主义的“意义”。从这个意义上讲,歌词诉诸文字,它的“意义”是直接的、刚性的;曲调诉诸旋律,它的“意义”——极而言之的话,它本身根本没有“意义”,最多只有某种“情绪”。两部分终归是两部分,到了“关键时刻”,它们还是要分家的。一首歌好听不好听,主要取决于曲;有没有“意义”,取决于词。

  但是也有例外。《我爱北京天安门》,原是一支童声合唱歌曲,可是在那些年里,连老头老太太也爱听爱唱。它的旋律很好听,这不用多说;问题是这旋律还有一种很强的“独立”的力量,能够超越歌词,赋予这首歌某种歌词原来没有的、或者说与歌词不同的“意义”。这首歌的歌词,本来是歌颂毛泽东的,“天安门上太阳升”,主角是“太阳”,“天安门”是布景或道具。但是这首歌的旋律,却不是“歌颂型”的,而是欢快型的。关于“歌颂型”的旋律(或音乐元素),专家们迄今讳莫如深,只在暗中使劲,从不公开谈论。不过,外行如我者,只要多听听那些万寿无疆歌,也能多少意会于心。上世纪50年代初,贺绿汀写过一首《毛泽东之歌》,据说在这位著名作曲家的资源库里,竟然奇缺歌颂型的音乐元素,最后不得不借助于宗教音乐。当然,后来的作曲家们转而求助于少数民族音乐,就显得聪明多了。《我爱北京天安门》的作曲,走的却是另外的路。是否为了克服资源短缺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避开了“歌颂型”旋律,采用了欢快型旋律。劈头一句“我爱北京天安门”,那欢快、真诚、自豪的旋律,立刻就为“天安门”确立了不可动摇的“主角”地位。在紧凑的节奏之后,最后收束在欢快、豪迈的“向前进”上,则体现了歌唱者自己的主体地位,重要的是歌唱者在“向前进”,至于有没有、或由谁来“指引”,便留给了时间隧道。今天听或唱这首歌,我们仍然为天安门而自豪,为“向前进”而自豪。

  天安门前有个广场,叫天安门广场。“从草原来到天安门广场,高举金杯把赞歌唱!”对了,这首由胡松华原唱的,就叫《赞歌》。它的“招牌”,就是前面那个曲里拐弯的长长的“啊嘿咿哟”。真得说是一手绝活,莫说一般爱好者,除了胡松华,别的专业歌手也很难唱出那独特的韵味来。没想到它也会有“原唱”问题,劈面就遇到了一个非标准版本。虽然也是胡松华唱的,但它的第二句歌词,是“美酒飘香心花怒放,歌声飞出我的胸膛”,而不是记忆中那个标准版的“祝福毛主席万寿无疆”!两种版本,哪个才是“原唱”?实际上,只要稍加辨析,不难判定“原唱”还是那个标准版。作为一种特别国情,我们有很多广泛流传的歌,后来都改过歌词,《赞歌》并非孤例。为什么那个非标准版不能是原唱呢?这涉及一个问题:以什么理由才可以在天安门广场唱歌。按照那时的理念,如果只是因为“美酒飘香心花怒放”,那你就在草原上唱唱得啦,没必要到天安门广场来嘛。只有粉碎“四人帮”以后,这样的描述才有可能出现在歌词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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