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也是“祸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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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8日14:49 南方周末 | |||||||||||||||||||||
杨学武 张居正的书法也是“祸水”观,当然不能与赵达功相比。赵先生把书法的“罪名”提高到亡国的高度,认为书法是“腐败的象征”。当然赵先生的这个观点也是有一定依据的。从众多腐败官员尤其是那些高级别高档次的腐败官员所收受的贿赂中可以看到,名人字画的确成为引人注目的“赃物”。 然而,书法也是“祸水”,比女人是“祸水”更令人可笑。在那些腐败官员的“赃物”中,还有名画、文房四宝、文物古董等等,而且除了这些我国的国粹,还有外国的“劳力士”手表、“路易十三”红酒、“皮尔卡丹”西服等等高档商品,那么是否都要把它们统统当做“祸水”,必欲除之而后快呢?正如鲁迅先生所说:“我一向不相信昭君出塞会安汉,木兰从军就可以保隋,也不相信妲己亡殷,西施沼吴,杨妃乱唐的那些古话。”而鼓吹书法也是“祸水”的这些新话,则更使人不能相信。如果把官员腐败的“罪过”嫁祸于书法,不仅无助于反腐败,反而有助于腐败官员逃脱罪责。岂不知这个论调可能正中腐败官员的下怀,他们本来就以“政治学习不够”、“放松思想改造”、“受西方资产阶级生活方式影响”等理由为自己开脱,现在又可以借机喊冤了:“都是书法惹的祸,我们可是受害者啊!”而果如此,才真是“中华民族的耻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