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狮子会成立:是否为国际NGO登陆中国打开门缝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8日14:56 公益时报 |
2005年6月14日,中国狮子联会在北京注册成立。在很多方面,这一天都已经成了“界碑”。 “中国特色”的狮子会 狮子俱乐部国际协会(THE INTERNATIONAL ASSOCIATON OFLIONSCLUBS)通常简称“国际 狮子会”,是享誉世界的国际性慈善服务NGO(非政府组织)。和大多数国际著名NGO一样,狮子会在1949年之前在大陆就非常活跃。随着这一年的政治巨变,狮子会和其他国际NGO一同离去,直到改革开放之后才重新登陆。由于中国的特殊国情,和法规条例的限制,虽然各个国际NGO已经能够在华开展较大规模的社会活动,但依然受制于身份限制。包括时间最长、最为知名的福特基金会,至今还是以特批许可的名义在中国办公,而没有严格意义的、有法律地位的分支机构他们不能在中国发展会员,也不能募集资金。 另一家国际慈善机构扶轮社,目前在中国北京和上海各有一家筹备处,其上海负责人叶守璋告诉本刊,上海和北京各有40个和不到50位成员,均是外国公民。扶轮社目前尚无在中国成立正式机构的打算。 就这一点而言,中国狮子联会的成立使狮子会走在了前列,它可以在中国发展会员,也可以募集资金。这一进展得益于百年狮子会历史中的一项创举——狮子会沿袭的操作方式,一直是以地区为单位成立分会,分会与国际总会直接联系,比如美国有20多家狮子会,都是直接和国际狮子会联系工作。国家范围的“联会”,为中国狮子联会所首创。 在全国成立一个联会,统一负责与国际狮子会的合作联系,这一模式无论是对狮子会,还是中国民政部门而言,都是全新的。中国狮子联会的工作人员也向《中国新闻周刊》坦陈,除了涉外权限之外,目前整个联会的运作和功能,“都在摸索之中”。 中国狮子联会的办公室设在中国残联总部大楼中,会长为汤小泉,副会长申知非兼秘书长和法人代表。他们各有另一个身份,是中国残联的理事长和副理事长。目前中国狮子联会仅有专职办公人员两人。 中国狮子联会的背景已经不言而喻。中国狮子联会方面强调,任何民间社团的发展都需要一定时间,深圳狮子会成立之后,第一任会长还是残联理事长兼任,第三任会长开始已经由热心于狮子会工作的非公职人员担任,会务和领导人的选举都逐渐走向成熟,狮子会的民间色彩也逐渐增加。 狮子会的“登陆”之途 “所谓‘狮子会登陆中国’,这个说法并不确切。”中国狮子联会的一位负责人向《中国新闻周刊》反复强调。 根据现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社会团体的成立必须有一个“业务主管单位”,这也是为数众多的国内民间“草根”NGO和国外NGO难以正式注册的“死穴”。目前,“草根”NGO大多只能以公司方式注册,而国外NGO只能以“办事处”的形式代替。幸运的是,中国狮子联会找到了“业务主管单位”——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千万不要以为是国际狮子会在中国成立中国分会,获得了中国政府的审批,注册成功。而是反过来,中国狮子联会注册成立,加入了国际狮子会。”中国狮子联会方面对《中国新闻周刊》说。 事实上,早在2002年4月,广东狮子会和深圳狮子会已经分别注册成立,其上级主管单位分别是各省市的残联,迄今已分别发展了500多名和1300多名会员。广东会员每年会费500元,深圳会员2000元,此外还不定期募集项目资金,如海啸发生后,两地会员就为南亚灾区募集了6万美元的善款。 中国狮子联会成立之后,广东和深圳的狮子会也成为了中国狮子联会的单位会员。此举的着眼点在于,根据《条例》,地区性社团组织不能冠名为“中国”、“中华”等字样,也无权和境外NGO发生关联。中国狮子联会的成立,可以直接和国际狮子会进行合作,从而解决了地方狮子会的涉外权限问题。 因此,不如反过来说,是中国狮子联会正式“登陆”了国际狮子会。 翻越政治障碍 国际狮子会是改革开放之后较早进入中国的国际慈善组织。在中国,狮子会尤其以其在眼科方面的贡献而著名。 1997年,这一项目被引入中国。国务院批准卫生部、中国残联与国际狮子会合作开展为期5年的“视觉第一中国行动”(一期)。国际狮子会在香港设立该项目的专设办事处,并投入1500万美元,培训了11000位眼科医务工作者,使中国白内障手术能力和人工晶体植入率提高3倍,于1999年率先在发展中国家实现了“白内障致盲人数负增长”。目前,“视觉第一,中国行动”已经进入第二期,国际狮子会又一次投入1500万美元的活动经费。 与此同时,国际狮子会和中国高层开始频繁接触。从1997年开始,连续5届领导班子(接章程会长每年换届)集体访华,多次和中国领导人会面。 广东、深圳狮子会的成立,是狮子会步入中国的第一步,其中翻越过的重要门槛是台湾问题。 1949年国际狮子会退出大陆之后,台湾狮子会一直以“中华民国狮子会”的名义运作。 大陆方面根据“一个中国”原则,要求台湾狮子会更名。2002年4月,几乎与广东、深圳狮子会成立的同时,国际狮子会理事会议通过决议,将台湾狮子会改名,最后定为“国际狮子会300复合区台湾总会”。 这一模式,被业内人士称之为“奥运模式”的复制。 2001年初,由中残联牵头,外交部、卫生部、民政部、国务院对台办等在内的七个部委一起商谈在中国成立狮子会一事,结论是“此事可办,由中残联牵头来做”。于是就有了第二年的广东、深圳狮子会的成立。 2005年6月中国狮子联会的成立,标志着大陆狮子会的组织架构基本完备。根据狮子会提供的计划,今年和明年将在五个沿海城市设立狮子会。 法律障碍能否突破 国际NGO组织在中国的“尴尬”地位,源于其法律地位。 “现行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只适用于中国公民和单位成立的社会团体。同时,《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办法》规定,外国和港澳台的社团登记管理办法“另行规定”。但到目前为止,这个“另行规定”仍未出台。 现行有效的另一规章是最近实施的《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海外基金会可以在大陆设置分支机构。“但是非基金会形式的NGO如何注册登记,就没有法律法规可以依据了。”“绿色和平组织”的法律顾问魏汝久律师向《中国新闻周刊》这样总结“绿色和平组织”等NGO至今无法注册的法律原因。 在性质上,国际狮子会和“绿色和平”一样,也是属于非基金会形式的国际NGO。中国自行成立狮子会,获得正式合法身份之后,加入国际狮子会,接受“双重管理”的做法,能否成为一个较为普遍的操作流程,目前还不得而知。 “现在社团组织建设还是一种特批制。对国外NGO采用的是‘三不政策’,即不支持,不反对,不取缔。随着国内外NGO的发展,我们会看到更多具有创新意义的个案。但是它们还不意味着制度性的变化,制度性突破还需要更长时间。”清华大学NGO研究所副所长、副教授贾西津对《中国新闻周刊》说,“去年出台的《基金会管理条例》,已经给境外基金会在大陆设立代表机构做出了相应规定,可是实际上一年来还没有基金会真正按照条例落地成功。” 今年下半年,国家将出台修改后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本刊从不同渠道获悉,最受关注的是“双重管理”问题将不会变化。而将国外NGO纳入中国,会有若干规定,可能主要依据《基金会管理条例》的操作方法。(编辑:高力齐凯) 作者:朱雨晨 (来源:中新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