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8大农产品市场推行“安全规矩”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8日16:04 新民晚报

  市场开办者与经营者签订合同,明确“有毒有害”食品责任人职责

  8大农产品市场推行“安全规矩”

  本报讯(记者薛慧卿)今天开始,上海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等本市8家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开始实施“新规矩”:市场开办者与经营者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而市民在菜场

买了有毒有害食品后,今后再也不用担心因为找不到摊主负责而吃“哑巴亏”。

  昨天下午,市工商局宣布正式推出《上海市农副产品交易市场食用农副产品流通安全合同》等5种示范合同文本。这些合同文本通过民事约定的方式,首次将“安全”写进合同中,以从源头上保证市民吃上放心食品。占沪上农产品交易总量80%的8家农贸市场,他们是:上海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江桥批发市场、曹安市场、七宝商城农副产品综合交易市场、龙上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北郊副食品交易市场、中山副食品批发市场和真新粮食交易市场。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