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大农产品市场推行“安全规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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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8日16:04 新民晚报 |
市场开办者与经营者签订合同,明确“有毒有害”食品责任人职责 8大农产品市场推行“安全规矩” 本报讯(记者薛慧卿)今天开始,上海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等本市8家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开始实施“新规矩”:市场开办者与经营者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而市民在菜场 买了有毒有害食品后,今后再也不用担心因为找不到摊主负责而吃“哑巴亏”。昨天下午,市工商局宣布正式推出《上海市农副产品交易市场食用农副产品流通安全合同》等5种示范合同文本。这些合同文本通过民事约定的方式,首次将“安全”写进合同中,以从源头上保证市民吃上放心食品。占沪上农产品交易总量80%的8家农贸市场,他们是:上海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江桥批发市场、曹安市场、七宝商城农副产品综合交易市场、龙上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北郊副食品交易市场、中山副食品批发市场和真新粮食交易市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