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士官制度改革成效初现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8日19:19 新华网 |
新华网北京7月28日电(记者李薇薇)我国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士官制度改革成效初现,士官人才队伍不断发展壮大,质量明显提升,并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管理。 在“八一”建军节即将来临之际,公安部28日在北京召开了全国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士官人才队伍建设暨基层先进单位和优秀士官表彰电视电话会议,对河北省公安边防总队秦皇岛边防检查站等12个士官人才队伍建设基层先进单位,王国另等45名优秀士官进行表彰 。据了解,自从《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1999年颁布实施以来,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军委和公安部关于加强士官人才队伍建设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执法为民、全面提高部队整体素质和战斗力两大课题,大力推进士官制度改革,全面加强士官人才队伍建设。 “由于士官选取、培训机制、等级晋升、管理体系的建立以及待遇提高、退伍安置政策的实施,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士兵献身公安保卫事业的积极性,增强了部队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现在,士官人才队伍不断发展壮大,为部队建设注入了新的生机与活力。”公安部政治部主任孙明山介绍,目前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共编制士官7万多名,占士兵总数的59.3%。 在人数不断增加的同时,士官素质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据了解,与改革前相比,不仅院校培训数量逐年递增,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还充分利用社会教育资源培训,使一批士官获得了职业资格证书,培养和锤炼了一大批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士官制度改革还推动了基层全面建设,有力地增强了部队整体战斗力。孙明山介绍,目前,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各类班长岗位由士官担任的占97%以上,士官党员比例大幅提升,基层组织建设得到明显加强。“在边防管理、灭火救援、警卫执勤和抢险救灾等急难险重的任务中,广大士官英勇无畏、顽强拼搏、无私奉献,发挥了‘生力军’作用。” 据了解,我国实行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的兵役制度,义务兵役制士兵称义务兵,志愿兵役制士兵称士官。目前,士官主要是从服役期满两年的义务兵中选取,或直接从非军事部门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中招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