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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民告官却不见官”说不!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8日21:50 人民网

  为改变“民告官却不见官”现象,江苏省南通市日前出台相关规定,意在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制度,同时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执行情况纳入年度依法行政考评范围,对不按规定出庭应诉的予以通报批评。

  在许多“民告官”的官司中,“民告官却不见官”的现象十分普遍,前几年媒体曾披露“一把手”出庭应诉率竟不足千分之一!此种现象,一方面反映了被告对原告的不尊重,

另一方面是由于“一把手”官本位意识太浓,产生了对法律的蔑视心态。而作为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在行政诉讼案件中亲自出庭应诉,是其应尽的义务和责任,既彰显行政机关法律意识,也强化“一把手”自律观念,是政府行政法治意识逐步增强和尊重司法权力的重要体现。

  当然,那些“一把手”之所以不愿亲自出庭,并非以为自己在官司中可有可无,而是“刑不上大夫”的官本位观念在脑子中依然阴魂未散。“一把手”们认为把他们推到被告席上的“民”,依然是受他们支配、归他们管辖的“草民”;而其作为“官”,还属于高高在上,对民拥有颐指气使之特权的“大人”。他们依然是真正的“主子”,而那些将其推上被告席的公民或原告,还属于随时听候其差遣的“奴仆”。这样一来,两者之间也就自然过渡不到法律意义上原告与被告的平等关系。所以“一把手”之所以不出庭应诉,不是不能,而是不屑!

  从法治意义上说,每一件“民告官”的官司,都是法治与人治的交锋,而“民告官却不见官”的情形,分明是正不压邪,即人治压倒了法治。作为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的“一把手”,以各种理由回避出庭义务,而委托下属或他人出庭应诉,说明官与民在法律天平上的分量不同,更乃“官贵民贱”之陈腐观念还没有完全退出历史舞台的缘故。

  南通市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制度,是在以制度消除“民告官却不见官”的尴尬,让“一把手”习惯亲自当被告。而依法行政乃政府官员安身立命之本,故“一把手”有无当被告的习惯,可以说是一块鉴别和测试其法治素养是否达标的“试金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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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网友:玉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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