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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首次使用注射方式对4名罪犯执行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9日14:43 新华网

  新华网西安7月29日电(张小乙)陕西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次对王建华等4名罪犯依法采用注射方式执行死刑。从注射到死亡,每名罪犯所用时间仅为1分钟左右。

  这次被注射死刑4名罪犯分别犯有故意杀人、抢劫等罪行。第一名被执行的罪犯是68岁的故意杀人犯王建华。当王建华被法警押上注射死刑车时,他脸色也较平静。法警按照相关规定,用绳子将罪犯捆绑在专用注射床上,专门的执行人员打通罪犯的静脉通道,另外的执

行人员按动注射泵上的按钮,提前准备好的针管内的药物很快注入罪犯体内。在药物通过罪犯静脉注入体内时,在注射执行专用床旁边的注射死刑电子监测仪上,便会显示出罪犯的心电图。随着药物的注入,可以清晰地看到罪犯的呼吸频率、脉搏、心电图的明显变化。大约1分钟后,随着监测仪上的心电图显示从曲线变成了一条直线,在最后“嘀”的一声明显的提示音后,罪犯平静地死亡。

  据法医说,在整个执行过程中,除了最开始由专门的人员打通罪犯的静脉通道是人工操作外,其它的注射程序均是执行人员用专用的仪器操作,整个操作过程很简单、科学。

  2002年4月25日,根据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的命令,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其固定的刑场,对犯有故意杀人罪的两名罪犯采用了注射死刑方式。这是陕西省首例注射死刑,在西北地区也尚属首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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