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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退几块钱诉讼费法官“较真”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30日00:14 现代快报

  “只要是该退给当事人的钱,哪怕再少也得及时退给当事人。”在近期白下法院的整改活动中,法院对法官们提出了这样的要求。多收的钱一定退

  前不久,白下区法院民二庭受理了一起外地法院移送的买卖合同纠纷。承办法官审理结束后,发现原本应收3127元的诉讼费,实际上在当地法院收取了3527元,随即与原告的代理律师取得了联系,将这多收的400元汇了过去。这位律师说,他们不知道诉讼费的标准,当

时让交多少就交了多少,即使白下法院不退还,他们也无从得知。400元对一家公司来说也不是什么大数目,没想到法院还这么“较真”,说退就退了回来。

  据了解,专项整改活动开展以来,仅白下法院民二庭受理的移送案件,退回多收的诉讼费已达数万元。不该收的钱不收

  诉讼费收取不规范是市民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也是此次法院系统整改的重点之一。据记者了解,诉讼费的收取有一定的标准,之所以有时会出现多收的情况,有的是因为法官的计算错误;有的是因为纠纷性质不一样,法官如果搞错案件类型,也会弄错诉讼费的数额。如果当事人提出疑问,或者法院发现此类情况,一经查实都会及时退还给当事人。

  市民陈女士询问:“如果法院收费都规范的话,怎么还会有退费的情况呢?”法官解释说,通常情况,为了保证案件能够正常审理,原告需要预先支付诉讼费。案子撤诉、胜诉、诉讼请求发生变化等情况会使诉讼费发生变化,原告支付的诉讼费可能会有剩余或者要全额退还,也有可能需要补交。以前由于某些案件退的金额不大,很多当事人并不放在眼里,也不主动找法院催要,一般法院也不会主动联系当事人来领。虽然事情看上去不大,但是长期积累下来,也成了法院收费不规范的一个缩影。别因钱少而不在乎

  如今不一样了,诉讼费不退还,案子就不能算真的结了,也不能归档。但是有时法官打电话通知当事人来领取退还的费用,有当事人居然会说:“没事,放你们那里又不会丢,先放你们那儿,我不急着用。”遇到这种情况,法官们往往啼笑皆非,只能向当事人说明情况,一遍又一遍地催当事人过来领钱。有时数额太小,很多当事人不愿意专程跑一趟法院,法官们只能自己亲自把钱送过去。法官对记者说,现在法院要求案子一审结,需要退费的就必须联系到当事人领钱,否则案件不能归档,因此希望当事人能配合法院的工作,千万别因为钱少而满不在乎。实习生杜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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