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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需要媒体来呵护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30日00:17 红网

  红网『字体: 大 中小』7月27日下午,杜宝良来到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撤销了对西城交通支队西单队的行政起诉及行政赔偿起诉。至此,杜宝良状告西城交通支队西单队一案,暂时告一段落。据其代理律师王英介绍,撤诉原因在于杜宝良心理压力过大。一则,他身边的一些人找过他谈话;二则,杜远在家乡的老母亲每天都打电话来,告诉他“身在外地不要多惹事”。(《华厦时报》7月28日)

  这样的结果应该说是差强人意,因为据杜宝良的律师说,交管局答应会退钱给他,同时,在7月12日,交管局也高姿态表示了要改进执法措施,对于非现场违法者,今后将邮寄书面告知书,并利用北京街头的信息亭及时发布违章信息。

  杜宝良对律师说:"我就是觉得有些对不起你们,也有愧于广大媒体,不知道该怎样和他们交代。"我认为,这样的愧疚不必要,因为诉讼不是目的,权利得到维护才重要的。但是,媒体在维护他的权利方面的确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我们很难想像,如果没有媒体的介入,这种让杜宝良的权利得到维护,同时交警执法措施得以改进,从而社会总体利益也得到维护的局面能得以形成。

  传统社会中,儒家代表人物孔子主张的:"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的厌讼思想深深的嵌入许多人心中,杜宝良在诉讼中承受的压力,也正是这种思想在一些人心中的反映,因此,如果没有媒体的介入与关注,这场诉讼能否启动和顺利进行,还是个未知数。更为重要的是,"民不与官斗"是更重要的思想根源与现实写照。如果没有媒体的介入与关注,杜宝良是否能以一农民工身份与官"斗"也难讲,而且在一些地方的地方保护主义盛行的情形下,行政诉讼中民众的胜诉率不高是不争的事实,往往打了官司也白打。更重要的是政府机关掌握了公权力,即使败诉,也常常以各种形式来故意刁难原告,甚至根本不执行判决。因此,杜宝良即使进行诉讼,结果会是如何也是一个未知数。在现实这种法治环境下,媒体的介入与关注就显得十分重要。

  媒体的介入与关注,使得"万元罚单"事件,不仅仅是杜宝良一个人的事情,而成为了一种公共事件。从媒体关注此事以后,社会各界人士纷纷参与到这一事件的讨论分析来,人们从个案入手深入分析执法人性化的问题,从而这一问题上升到关系到每一个公民权利实现的高度。杜宝良成为这一公共事件的中心人物,支撑其诉讼的力量,不仅仅就是一个农民工的身份,而是背后的公众。

  媒体的介入与关注,交管局更加重视自身的执法行为的正当性,更加重视从自身出发找出存在的问题,而不会如某些机关一样一味想着如何使用推卸责任,甚至用不正当的手段来压制当事人。

  媒体的介入与关注,使得公正审判成为可能。司法的地方保护主义最怕见得就是阳光,媒体关注、公众关心,审判就可能更加公开、公平与公正。在全社会关注的情形下,在可能意识到自己会败诉的情形下,交管局才会找到杜宝良要求其撤诉,并且表示会退钱给他。

  因此,公民的权利必须主要依靠司法来保护,但是,媒体也是公民权利的保护神,特别是存在执法与司法环境不正常的情形下,尤其如此。权利,需要媒体来呵护!(稿源:红网)(作者:杨涛)(编辑:耿红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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