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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取缔农村“黑校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30日01:49 时代商报

  【本报讯】(时代商报记者黄琳)烧焦的尸体、报废的汽车……昨天,一段触目惊心的沈阳“4·2”特大交通事故录像拉开了沈阳市交通系统预防群死群伤特大交通事故专项整治工作的序幕。在为期两个月的整治中,取缔农村“黑校车”将成为一项重要内容。

  在沈阳市部分农村地区,尤其是边远地区,一些没有运营手续的“黑校车”从事着每天接送中小学生上下学的工作。这些车辆的驾驶人没有准驾证,车辆技术性能很差,有的甚

至是报废车。为了牟取利益,绝大多数“黑校车”都是超载运行,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一旦出现事故,后果不堪设想。沈阳市交通局要求各区、县交通局组织运管部门和执法大队,联合当地交警部门对“黑校车”进行查处,依法予以取缔。

  全市所有营运车辆都要接受安全技术大排查,存在轮胎磨损等“问题”的车辆以及私自增加坐席等私改车辆一律停运,整改合格后才能继续运营。目前,从事危货运输车辆及跨省市和市到县长途客运班车全部安装了GPS,对车辆运行状况进行实时监控,防止驾驶员超速行驶和疲劳驾驶,同时对危险品车辆的行车路线和停放区域进行监管,禁止危货车辆进入居民及闹市区域。

  长途客运站将受到运管部门的全天候、全方位监管,坚决杜绝出站车辆超员超载现象;建立车辆进出站登记制度,今后客运车辆凡未经始发站登记出站发生事故的,一律追究始发客运站的责任。

  从事道路运输的司乘人员等必须经过岗前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运输企业要健全从业人员档案。据了解,运输企业还需要交纳一定比例的风险抵押金,用于企业下属车辆交通事故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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