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可按新基数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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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30日01:53 现代快报 |
快报讯(记者孙洁)从8月1日起,南京市职工购房可贷多少公积金贷款将按照“贷款额度=月缴存基数×0.45×12个月×贷款年限”的公式来计算,并不是每个职工都能贷到15万的最高限额。但记者了解到,这个公式中的“月缴存基数”一项本月正在调整中,已经有不少单位帮职工调高了月缴存基数,8月1日后的贷款额度可按新基数计算,意味着其中部分职工可望多贷公积金贷款。 据了解,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是根据职工的月收入来确定的。由于职工的收入每年都有所变动,因此缴存基数每年都调整一次,调整期从当年的7月1日开始,按前一年7月到当年6月这12个月间的职工平均工资来确定新基数,原则上只许上升,严格控制下降。 就今年的调整,南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处负责人昨日向记者明确:正在进行中。今年将延续去年的做法,比例不调整,仅要求各单位帮职工按收入变化申报基数调整,7月1日起就可到单位开户的建设银行网点办理,不另行发文通知。 调高的基数可以用于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比如:一职工原来的月缴存基数为2000元,8月后他购房贷款,如果贷10年,只能贷2000×0.45×12×10=10.8万元、进位后为11万元公积金贷款;但如果该职工一年来薪水上升500元/月,且单位也据此帮其调高了月缴存基数,8月后同样贷10年,他的贷款额度就为:2500×0.45×12×10=13.5万,进位后为14万,公积金贷款额度多出3万元。 公积金房贷的最大好处就是贷款利率比商业贷款要低,以贷款5年以上利率相比较:商业房贷优惠年利率为5.51%,而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为4.41%,整整低了1.1个百分点。 据悉,公积金基数的调整下半年都可以办理,但大多数单位都会在7月办理完毕,以免影响职工缴存和贷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