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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宣判特大制造冰毒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30日02:13 东南早报

  4台湾人1死刑2死缓

  早报讯(记者许晓旋)28日,厦门市中级法院对一特大制造冰毒案进行宣判,4名在厦设厂制造冰毒的台湾人被处重刑。其中,主犯张家诚被处死刑立即执行,萧世雄、苏清嵩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许全兴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2003年初,褚建兴、苏敏生(均另案处理)经预谋决定在厦门市设点制造毒品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后,指使张家诚分别于2003年3月和5月租赁了海沧区两处店面用于制毒,并纠集苏基峰(已死亡)、陈甫(另案处理)参与,购置了制毒设备及原材料开始制造冰毒。后褚建兴又纠集萧世雄参与制造冰毒。

  因惧怕罪行败露,2003年8月褚建兴又指使张家诚等人租赁了高崎新社仑后二组一厂房继续制毒。此后,在褚建兴的纠集下,由张家诚组织萧世雄、苏清嵩等人继续制造冰毒。

  从2003年10月至12月间,以张家诚为主组织生产、监工,并负责采购部分制毒用工具、原料及提供后勤保障;萧世雄、苏清嵩为主配制、加工生产;许全兴从事辅助工作,共制造冰毒约45公斤,均由褚建兴等人取走。

  2004年2月初,这伙人在高崎制毒点内安装排烟设备后,再次开始制造冰毒。2月7日晚,4名台湾人完成当天的冰毒加工后,被公安机关人赃俱获,当场缴获29.22公斤冰毒半成品以及40.2公斤冰毒原料。此外,公安机关还查扣了赃款现金人民币70余万元,另冻结张家诚在本市存款计人民币300余万元。

  该犯罪团伙被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还包括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公安机关当晚冲击高崎制毒点时,当场从张家诚随身携带的手提包内缴获手枪一支,子弹15发。随后在对张家诚的住处进行搜查时,又缴获步枪1支、手枪1支,步枪子弹160发、手枪子弹226发。经鉴定,所缴获的手枪及步枪均是以火药为动力发射弹丸的制式枪支,所缴获的子弹均为制式子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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