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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越权批贷310万打水漂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30日05:58 人民网-江南时报

  兴化市原徐扬乡党委书记奚茂乾超越职权,行使了不该行使的权力,并取得了不该得的“好处”,被检察机关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提起公诉。7月6日,兴化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奚某有期徒刑七年零六个月。宣判后,奚某未提出上诉,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

  奚茂乾在担任徐扬乡党委书记期间,采用行政干预手段,迫使乡机关和村干部吸收资金,使该乡农村合作基金会的资金由几十万扩大到700多万元,并自任该基金会监事长。奚某

无视上级关于农村合作基金会规范管理实施细则及乡镇农经服务站内部融资管理制度,不顾有关企业严重资不抵债的现实,一意孤行,滥用职权,强批贷款。该乡某毛纺厂厂长朱某需贷款130万元,找到奚茂乾,奚某迫使基金会为此笔贷款开了绿灯。到期后,朱某仅还贷10万元,余款120万元奚茂乾又强批转据投放。之后,朱某又提出贷款50万元,由奚茂乾签字后如数贷出。到期后,朱某将前后两笔计170万元经奚茂乾越权审批转据继续投放该厂。该乡某敷料厂厂长陆某先后两次找奚茂乾越权签批贷款150万元,到期后,仅还10万元,余款140万元,奚茂乾越权审批也将此款转据投放。

  上述两厂还以房产、设备抵押方式向当地一家金融部门借了大额贷款,因资不抵债,先后将先前已作抵押的厂房、设备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抵偿给了该金融部门,致使当地农村合作基金会经奚茂乾签批投放的310万元贷款血本无归。

  奚茂乾的权力滥用也得到了金钱的回报。经检察机关查明,奚茂乾先后多次收受朱某、陆某等人送给的人民币95000元。

  光明 玉军

  《江南时报》 (2005年07月30日 第十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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