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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制定治污保洁工程考核办法3年不达标者引咎辞职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30日06:08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本报讯】(记者冯庆实习生吴昊)昨天召开的全市治污保洁暨东江水质保护工作会议透露,作为第一个实行政府考核的专项工作,市政府已于本月中旬印发了《深圳市治污保洁工程考核试行办法》,用于对治污保洁工程和珠江流域(深圳)水环境综合整治责任单位实施考核。如连续3年考核成绩不达标,则主要负责人应引咎辞去领导职务。

  据了解,此次考核遵循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自查、

资料审查、定期或不定期听取汇报与现场检查(或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分为年终考核、中期检查和日常检查。考核结果将分为优秀、达标和不达标3个档次,并由市政府每年年初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对于年度考核成绩优秀的单位,会给予通报表扬;对连续3年考核优秀的单位,将授予“治污保洁工程先进单位”称号,并根据有关规定,对有关人员嘉奖或记三等功。如责任单位年度考核成绩不达标,将会受到通报批评,主要负责人也会被取消当年的评优评先资格,并要写出书面检讨或通过媒体向社会道歉;如连续3年考核成绩不达标,则主要负责人应引咎辞去领导职务。此外,对于在治污保洁工程考核过程中的违纪违法行为,纪检、监察部门也将依法严格查处。更多报道见A3

  作者:记者冯庆实习生吴昊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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