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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赌 127名机关干部遭处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30日06:51 成都日报

  严厉打击党员干部赌博歪风,是反腐败的一项重要任务。昨日,省纪委、省监察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重申了我省不准机关工作人员违规打麻将的“四不准”,并通报了三起党员干部违规打麻将、违规赌博的典型案例。据悉,今年以来,我省共有127人因违规打麻将、违规赌博受到处分。

  “四不准”依然适用

  “最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等对赌博问题作出的规定和解释,这与我省不准机关工作人员违规打麻将的‘四不准’是一致的。”省纪委新闻发言人吴光镭再次强调,以休闲消遣为目的的麻将是一种娱乐活动,与以赢利为目的的赌博有明显区别。打麻将不等于赌博,赌博不一定是打麻将。

  据介绍,当时制定“四不准”的规定,是因为前几年我省一些地方打麻将成风,对投资环境、机关作风和公务人员的形象造成了不良影响,人民群众的意见较大。针对这种情况,省委、省纪委决定刹住这股违规打麻将的歪风,制定了“四不准”。

  是否违规要看时间、地点

  如何区分“违规打麻将和参与赌博”与正常娱乐活动之间的界限?对此,省纪委重申:“四不准”主要是规范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不准在公务时间和公务场所打麻将,不准下基层时打麻将,不准与管理和服务对象打麻将输赢财物,不准以任何形式赌博敛财”。对于群众举报的违规打麻将、赌博问题,省纪委会严格区分违规打麻将、赌博与群众娱乐活动的界限,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合情合理地处理。即:将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与一般群众区别开来——对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要求应该比一般群众高一些、严一些;另外,还要将违规打麻将、赌博,与正常的娱乐区分开来——“四不准”规定不准在公务时间、公务场所和下基层时间打麻将,不准与管理和服务对象打麻将输赢财物,并不是简单地一概禁止打麻将。省纪宣本报记者李影

  3位省人大代表被许可采取强制措施

  (记者赖晓莉)为期五天的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于昨日闭幕。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交的《关于许可对省十届人大代表李祖伦、邓龙琪、张大常采取强制措施的报告(书面)》。报告披露了三位省人大代表涉嫌犯罪的事实。

  经检察机关查明,省人大代表、达州市中心医院院长李祖伦在2000年下半年,将他人送的一张存有10万元的银行卡内的钱取出后据为己有。省人大代表、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院长邓龙琪在2002年-2003年间,利用职务之便,共收受某公司给予的贿赂款达23万余元。

  此外,李还先后5次收受某公司经理送的“好处费”共计26万元,并涉嫌其它受贿犯罪,正在进一步查证中。邓在基建工程、药品采购方面也涉嫌受贿,并有140余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有待进一步调查。

  省人大代表张大常,在1999年1月至2005年2月任乐山市金口河区区委书记、沙湾区区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利,两次分别收受人民币20万元和15万元。(来源:成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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