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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召开常委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30日07:24 大众网-大众日报

  本报烟台7月29日讯 今天上午,省委在烟台召开常委会议,研究《中共山东省委关于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高丽主持会议,省委副书记、省长韩寓群,省委副书记王修智、姜大明、赵春兰、杜世成和省委常委出席会议,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省法院、省检察院和省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认为,《具体意见》对建立健全山东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提出了明确要求,符合中央要求和山东实际,对于全面贯彻落实《实施纲要》,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张高丽在讲话中指出,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是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指导性文件。贯彻落实《实施纲要》是全党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是迫切需要抓好的一项艰巨工作。各级党委和全省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重大意义,把思想认识高度统一到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重大战略决策上来,统一到《实施纲要》提出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任务和基本要求上来,更加自觉地抓好贯彻落实。

  张高丽要求,要以贯彻《实施纲要》为动力,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当前,要结合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切实抓好反腐倡廉教育工作。要抓紧制定反腐倡廉基本制度,为反腐倡廉工作提供有效的制度保障。要突出重点,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要以改革统揽预防腐败的各项工作,从根本上解决导致腐败现象发生的深层次问题。要正确处理预防腐败与惩治腐败的关系,在认真开展有效预防腐败工作的同时,继续保持惩治腐败工作力度,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大案要案。

  张高丽强调,能不能抓好《实施纲要》的贯彻落实,是对执政能力和拒腐防变能力的实际考验。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把这项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建立和完善领导责任体系,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分工抓的格局,并搞好任务分解,加强监督检查,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为全省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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