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游客下月起要为航油附加费“埋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30日07:53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南京日报报道】(记者 谢臻 秦宵喊 通讯员 郑燕南)昨天,已经定于下月去云南出游的市民王先生收到了旅行社打来的电话,说是8月1日以后出游的市民每人要加收80元的机票费,一家三口就是240元。疑惑之中,王先生将电话打到了市旅游局质监所,对旅行社提出补交费用的说法表示质疑。市旅游局质监所所长唐勇告诉记者,最近他们常接到质疑旅行社加收机票费用的电话。

  唐勇表示,由于国家发改委和民航总局作出决定,从8月1日起到12月31日,允许航空公司在国内航线恢复收取燃油附加费用。收取标准为:800公里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20元;800公里以上含800公里航段,每位旅客收取40元。旅行社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向游客加收机票费,属于国家定价行为,并没有违反旅游合同。同时,旅行社则应及时通知游客,并提供有效证明。

  旅行社有关人士介绍说,报名8月1日后出发的国内游游客之前已经交款,但旅行社未向航空公司出票,出团时游客需补交燃油附加费。今后所有国内游飞机团报价均直接将燃油附加费计入成本。由于国内游线路的利润空间较少,对燃油附加费无法自我消化,所以旅行社均会相应提高旅游服务价格。有关人士表示,这次国内游调价只与加收燃油附加费有关,其他服务项目价格没有变化。

  业内人士认为,由于是政策性调价,旅行社都需要执行该政策,所以对旅行社来说,收客情况反倒影响不大。但考虑成本因素,短途游出游方式有从飞机到火车、汽车转变的可能。

  (编辑 五木)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