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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中院昨召开宣判执行大会 3罪犯被执行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30日11:13 大华网

  本报讯(记者赵令蔚)昨天上午,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宣判执行大会,对抢劫、故意杀人等3宗严重刑事犯罪案件的5名罪犯宣告终审判决,并将抢劫罪犯杨南英、范永法,故意杀人罪犯黄剑武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四川渠县女青年杨南英因吸毒没钱,遂萌发与罪犯郑奕富共同抢劫的念头。2002年11月27日晚上,罪犯杨南英、郑奕富窜到汕头市澄海区花园酒店附近后,由杨南英采用色情勾

引手段,骗乘被害人驾驶摩托车至澄海区某制衣场对面空地处,乘李某不备,将事先准备好的麻醉药放入啤酒里,致李某喝后昏迷,然后与事先约好的郑奕富劫走李某的摩托车。在抢劫过程中致李某昏迷落水死亡。案后,郑奕富将该摩托车销赃给同案罪犯吴玉光(已判刑),得款人民币500元,赃款挥霍花光。

  此外,罪犯杨南英和郑奕富还于2002年8月至2003年2月期间,采用同样手段,在汕头市中华永久墓园山坡、揭阳市某宾馆等处抢劫作案13宗,劫得赃款人民币146300多元、汽车1辆、摩托车6辆、手机6部、金戒指1枚等物,并在抢劫过程中致另一被害人林某昏迷落水死亡。

  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以抢劫罪判处罪犯杨南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罪犯郑奕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来源:《汕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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