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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业费审计引关注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30日12:17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记者胡晓新通讯员陈耘

  宁波晚报讯记者昨天从市审计局获悉,自该局着手调查我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费收取和使用情况后,市民通过各种渠道,对物业公司、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大部分业主认为,小区物业费的收取、使用透明度不够,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部分

小区的物业管理企业收费未实行明码标价,业主不了解收费的依据,不知道自己应该缴多少。同时,物业管理企业财务不公开,业主及业主委员会很难发挥监督作用。

  写意春秋小区的部分业主来信反映,对物业公司公布的2004年物业管理费财务报告反映的亏损十几万元的结果感到十分疑惑,而物业公司没有向业主解释和征求意见,单方面要求物业管理费上浮50%,要求还业主知情权。还有不少居民反映,目前大多数业主委员会无法依法履行职责,形同虚设。海曙某小区一位已做了两届的业主委员会主任说:“业主委员会成员之间互不了解,对国家法规也了解甚少。”

  对物业收费问题,某区物业办反映其调查结果,该区21个老小区由16家物业管理企业实施物业管理,平均收费率在20%-40%之间,其中经营亏损的物业管理企业有12家。某小区业主反映,其所住小区因物业收费标准纠纷、物业财务账目不清等原因,在诉至江东法院协商解决未成的情况下,75%业主已有两年未交物业费。

  另外,目前我市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工资待遇普遍偏低,很难吸引和留住有技术、有能力的人,导致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素质总体不高。

  市审计局表示,今后将对业主反映的各种问题将继续进行深入调查,力求找准问题存在的根源,形成审计建议,为政府部门制定和修改政策出谋划策,从而有力地维护广大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双方的正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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