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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有三为”成为辽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实践活动有效载体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30日12:39 光明网-光明日报

  记者 苗家生

  本报讯

  按照胡锦涛同志提出的“引导未成年人树立心中有祖国,心中有集体,心中有他人意识”,辽宁省有关部门紧密结合本地区实际,组织中小学生广泛开展“为祖国做一件事,为集体做

一件事,为他人做一件事”的“三有三为”活动。这项活动开展一年多时间,已成为辽宁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实践活动的有效载体。

  辽宁是雷锋的第二故乡,是雷锋精神的发祥地,雷锋是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楷模。在省委领导同志的积极倡导下,共青团辽宁省委、省少工委结合辽宁的实际和地域特色,突出抓住辽宁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的传统优势,寻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有效载体——辽宁小雷锋行动,从2004年4月开始组织引导全省未成年人积极投身到这一活动之中,广泛开展以辽宁小雷锋行动为主题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实践活动。

  “心中有祖国,为祖国做一件好事”——引导未成年人要热爱祖国,积极参加一些适合未成年人特点的公益性活动。共青团辽宁省委、省少工委将伟大的民族精神细化为雷锋精神、老劳模精神、载人航天精神和中华传统文化,组织开展了民族精神代代传活动。“心中有集体,为集体做一件好事”——引导未成年人关心集体,多参加集体活动,为集体出力,爱护公物,维护社会环境秩序。辽宁省和各地共青团组织、少工委组织少先队员集中开展辽宁省少先队工作示范校、辽宁省少先队特色协会的创建活动,开展少先队员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的教育活动,在少先队员的积极参与下,共创建21个少先队工作示范校和小军事家、少年军校、少先队小记者、少先队舞蹈家等9个特色协会,较好地促进和规范全省少先队基础建设。“心中有他人,为他人做一件好事”——引导未成年人在家关爱长辈,在校帮助同学,在社会上懂得关心、帮助、尊重他人。共青团辽宁省委、省少工委将“关爱老前辈”行动和“关爱老前辈心系红领巾”——少先队员与“五老”手拉手结对互助活动作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全省少先队组织把爱老敬老变成广大少先队员的自觉行为,让老前辈得到关爱,让少先队员受到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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