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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警察为何管不住一个乞丐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30日12:53 信息时报

  据报道:前日下午,当城管执法人员在天河购书中心门口劝离一摆摊乞讨的男子时,不仅没有成功,反而遭到该乞丐的电话投诉。而警察显然也拿他没办法,在乞丐明确表示拒绝进救助站后,警察也只能放人(《信息时报》7月29日A12版)。那么,为什么两顶大盖帽愣是管不住一个乞丐呢?说到底还是缺乏必要的强制手段。

  从2003年8月1日起,国务院《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取代原有

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正式实施,而广州市随之发布一系列有关规定,重点突出的就是保护流浪乞讨人员的权利,而主要约束的则是相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强制手段,也就是说,包括公安、城管在内的执法部门,对待流浪乞讨人员的最主要———甚至几乎是唯一的执法手段就是劝说,但在实际操作中,能成功劝离流浪乞讨人员的情况实在是不多,相关执法部门对流浪乞讨人员也面临着惹不起又不能躲的尴尬。一方面,为顾及城市形象,某些领导要求相关执法部门对主干道、窗口位置的流浪乞讨人员必须成功劝离;另一方面,相关法律、法规又没有赋予相关执法部门以行之有效的执法手段。也正因为如此,才会出现上述报道中乞丐投诉城管执法人员干扰其工作的怪现状。

  打个比喻,就好比有心自杀的人一般不会作秀一样———那些把乞讨当作职业的人,也不会听从执法人员口头劝阻就轻易离开,因为他们也必须恪守行乞的“职业规范”———要不到钱坚决不走,况且他们也深知该项权利已经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周密保护,因而他们拒绝执法人员的劝阻时也就更加底气十足,堂而皇之!

  让公安、城管等执法人员不尴不尬地对流浪乞讨人员进行劝说,在无法取得实效的情况下,既损害了法律的威严,又削弱了行政执法部门的权威。看来,是时候修改相关规定了。(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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