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汛期房屋遇险两小时内上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30日14:40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刘扬)市建委昨天下发通知,各区县须做好大汛中房屋安全复查工作,对汛期中突发险情,抢险队伍必须在2小时内上报市建委。

  市建委表示,针对汛期中突发险情,各单位抢险队伍必须及时赶到现场,积极抢险抢修,并将险情及抢险情况在2小时内上报。房屋倒塌达到上报标准的,房管单位必须立即将事故情况逐级上报,并于事故发生12小时内将事故报告书面报送市建委。防汛责任人在防汛

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市建委将依据《北京市防汛责任追究办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对于住户反映的房屋危险、漏雨等问题,管房单位必须派人赴现场检查处理,杜绝冷、顶、推、拖等现象。

  网络编辑:李亚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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