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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贫困生及时获得助学贷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30日15:19 扬子晚报

  本报讯眼下正值高校录取,如何确保贫困大学生入学后顺利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引人关注。记者今天上午从省教育厅获悉,截止到今年6月底,省属地方高校按新机制要求发放的国家助学贷款不到协议规定的1/3。为此,省教育厅等部门将从8月开始对全省高校的国家助学贷款进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确保今年秋季开学后所有符合政策规定的贫困生均能获得助学贷款。

  我省高校在校生目前已突破100万人,据省教育厅初步测算,全省约有20万贫困生,其中8万左右是特困生,今年新生入学后,贫困生人数还会增加。记者了解到,根据新机制要求,我省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招投标和议标结果以及协议规定,今年我省各中标银行光对省属高校就要发放总额近9亿元的助学贷款,资助约15万贫困生。省教育厅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主任陈虎说,从去年实施国家助学贷款新机制以来,截至6月底,全省共发放国家助学贷款1.41亿元,有2.8万名贫困生领到了助学贷款;其中部委属院校6300万元,获贷学生已达1.19万人;今年我省累计拨付省属高校的贴息资金也达到1500万元,为历年之最。

  不过这种情况跟今年的整体要求有很大差距,而且各地落实国家助学贷款的进度也不平衡。陈虎说,南京地区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进展顺利,截止到6月底,除了1所成人高校正在洽谈合并外,其余的47所在宁高校(包括成人高校)全部按照新机制签订了国家助学贷款银校合作协议,并发放贷款8900万元,获贷贫困生16800人,其中南大、东大等中央部委属8所高校发放贷款4400万元,8200名贫困生拿到了助学贷款。其他地方的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由于经办银行以及高校自身等多方面原因,进展较慢。

  为确保我省高校符合条件的在校生以及新入学的贫困生及时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从8月初开始,省教育厅、人行南京分行、江苏银监局三部门将对苏州、无锡、常州、连云港、徐州等地进行专项检查,内容包括基层经办银行按要求发放国家助学贷款情况,学费收入中10%%用于支付贷款风险补偿金和资助家庭贫困生的落实情况,对获贷学生进行诚信教育、建立诚信档案、控制信贷风险等情况。同时,要求各高校无论是否已经签订国家助学贷款合作协议,都要按照《江苏省高等学校国家助学贷款实施办法》接受在校生的贷款申请,并优先保证特困生及时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于英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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