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举报有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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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30日21:55 淄博新闻网 |
本报讯 (记者杨秋云通讯员王维鑫高艾敏)为加大交通肇事逃逸犯罪的打击力度,鼓励群众踊跃举报交通肇事逃逸行为,从8月1日起,张店交警对群众举报逃逸案件进行奖励。 根据规定,单位或个人举报交通事故逃逸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在将交通肇事逃逸人抓获后,按以下标准予以适当奖励:⑴提供逃逸车辆的不完整车号、车型或其他信息,一般性案件奖励举报人人民币200-300元,重大案件奖励人民币300-500元;⑵提供准确的完整车 号和信息,一般案件奖励举报人人民币300-400元,重大案件奖励人民币1000-1500元;⑶提供逃逸人藏身、隐匿处所,一般案件奖励举报人人民币600-800元,重大案件奖励人民币1000-1500元;⑷将逃逸人直接扭送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一般案件奖励举报人人民币800-1000元,重大案件奖励人民币1000-2000元,将已经上网追逃的犯罪嫌疑人扭送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奖励人民币2000-3000元;⑸主动要求作为证人并提供有关真实情况,经查证属实的,酌情予以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