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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首次颁布实施干线公路养护管理办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31日03:51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今后,因自然原因等造成公路中断交通,预计阻车在24小时以上的需及时将通阻情况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因公路路况差影响行车通畅而被新闻媒体曝光或社会反响强烈的,如不限期整改,将被扣减养护费分成资金5万元,其中对收费公路还将采取暂停收费措施。这是我省首次颁布实施的《四川省干线公路养护管理办法(试行)》对公路养护维修部门作出的新规定。

  中断交通一整天

  及时向社会公布

  因自然灾害造成公路、桥梁设施损坏时,市、县级公路管理机构应及时组织抢修,损坏难以及时恢复时,应及时报请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组织相关单位抢修,尽快恢复交通。当公路、桥梁因水毁、地震、雪灾等造成公路中断交通,预计阻车在24小时以上时,应及时将通阻情况通过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布并上报省交通厅公路局。

  一次阻车2小时

  扣减资金5万元

  各地公路管理机构对养护工程将建立质量责任备案制和质量责任追究制,凡出现不合格工程的,将扣减质量保证金,涉及的单位和个人3年内不得参与养护工程的投标或承包。因公路路况差影响行车通畅,被新闻媒体曝光或社会反响强烈的,经查证属实,应限期整改。对不按期完成整改任务的单位,将在全省通报,同时扣减养护费分成资金5万元,其中,对收费公路还将采取暂停收费措施。

  大中修工程、专项工程及改建工程施工路段因管理混乱造成严重阻车,单次阻车时间在2小时以上,社会影响极大,经查证属实的扣减养护费分成资金5万元。扣减的养路经费在全省统一调节使用,并用于大中修工程。

  干线公路断道施工

  先申请报批后动工

  《办法》称,干线公路不得随意断道施工,如必须断道施工,应将断道时间、绕行路线方案和路况、交通保障措施等报省交通厅公路局审批。

  公路养护工程施工时,施工单位应按照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在养护工程施工路段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必要时还应安排专人管理和指挥,以确保养护工程施工路段行车安全畅通。

  示警桩护栏损坏

  应在30日内修复

  公路养护管理站对路面裂缝类、松散类和桥梁栏杆损坏等病害应在10日内修复,对示警桩、护栏、标志标牌损坏应在30日内修复。在雨雪天,要坚持上路巡查,及时清除塌方、处理塌陷、清理边沟,积极防治水毁。

  新闻名词

  干线公路

  该《办法》所称干线公路是指我省境内的国道、省道和由公路管理部门养护的重要旅游公路(不含高速公路)。本报记者 沈伟(来源:成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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