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获通过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31日08:35 红网-湖南日报 | |
本报7月30日讯(记者 彭楚舒 通讯员路标文湘平)长沙市民王先生在医院看了个感冒,拿着医生开的处方到药房拿药,把他吓了一跳,几盒抗生素要近400元。从今年10月1日起,这种患者糊里糊涂拿贵药的现象将得到有效遏制。今天在省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通过的《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对保护患者的知情权作出了明确规定。 在广大消费者的强烈关注中千呼万唤始出来的这部条例历经人大三审,并通过立法听 有关专家指出,条例体现了与时俱进、以民为本的立法精神,符合我省实际,是广大消费者的维权利器,必将对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起到很好的保障作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