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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罚单”今起邮寄上门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1日01:56 北京晨报

  30余项新法规本月起实施

  汽车修理有了“质量保证期”、乘客坐地铁伤亡将获赔偿、邮递员开送交通“罚单”……今天起,30余项与百姓密切相关的法规正式实施。

  ●邮局送达交通“罚单”

  从8月1日起,本市的违章司机将会收到邮递员送来的交通“罚单”。北京邮政将于8月份起提供《公安交通管理信息通知书》的制作和寄递服务。“公安交通管理信息通知书”包括非现场执法告知、车辆报废告知和满12分通知三类。

  ●坐长途车可享受保险

  8月1日起,《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正式执行,客运经营者必须为乘客投保。

  ●医院自制药不得上市

  《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8月1日起开始实施,医疗机构根据临床需要经批准而配制、自用的固定处方制剂,不得在市场上销售或变相销售。

  ●政府定价药达2400种

  8月1日起,政府制定价格药品品种由原来1500种左右增加到2400种左右。

  ●医疗机构复印收费统一

  从8月18日起,各医疗机构提供的复印服务必须明码标价,按统一标准收费,B5纸复印费每张0.3元、B4纸每张0.6元、A4纸每张0.4元、A3纸每张0.7元;复制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的,光盘、磁盘、胶片每份收取4元复制费,另按进价加收10%材料费。

  ●洗衣机噪声超标不许卖

  国家强制性标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噪声限值》8月1日开始实施。洗衣机的洗净比、用电量、用水量和噪声四个指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才能上市销售。

  ●15种台湾水果零关税

  8月1日起,大陆对原产台湾地区的15种水果实施进口零关税。

  ●坐地铁伤亡将获赔偿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8月1日起实施。城市轨道交通运营过程中发生乘客伤亡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网通按自然月收费

  北京网通从8月1日起正式对旗下所有业务按自然月收费,即计算当月1日零时至末日24时的费用,缴费时间则调整到每月10日至最后一天。

  ●修车有了百日“质保期”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8月1日起实施,汽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整车修理或总程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0公里或者100日。在质量保证期和承诺的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造成机动车无法正常使用,而同时承修方在3天内不能证明车辆的病症来自非维修原因,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必须尽快无偿返修。新规还规定,不给正规清单可拒付款,工时配件须明码标价。

  ●售电场所须公示电价

  8月1日起,《供电服务监管办法》执行,供电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公示用电业务的办理程序、电价和收费标准;按标准披露停电、限电和事故抢修处理等信息。

  ●三种装修材料强制认证

  8月1日起,溶剂型木器涂料、瓷砖、混凝土防冻液等装饰装修产品开始实施强制认证,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未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碘盐一律加贴“碘盐标志”

  中国盐业协会的《“碘盐标志”生产、使用、管理规则》8月1日起实施,凡碘盐一律加贴“碘盐标志”,使用伪造和仿冒“碘盐标志”的企业和个人,一经发现,将予以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晨报记者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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