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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不合格 将吊销执业许可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1日07:38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本报海口7月31日讯(记者宗兆宣 王薇)凡在省卫生厅注册的各大医疗机构注意了,省卫生厅将对各医疗机构进行执业许可校验。

  据了解,此次校验的范围包括在省卫生厅注册的二、三级医院,专科医院、厂矿企业医院,社会办医机构,自愿戒毒康复医疗机构,二、三级医院分支机构。在校验期间,省卫生厅将组织省医疗机构评审委员会的有关专家深入医疗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对医疗机构进行

检查、校验和评议。一旦发现问题,省卫生厅将按照规定责令医疗机构限期整改,并视情形将暂缓对医疗机构的年度校验期,对于整改仍不能通过校验的,将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作者:宗兆宣 王薇

  (来源:南国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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