状告评估公司超范围评估旅游公司索赔210多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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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1日07:39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 |
本报海口7月31日讯(记者 纪燕玲 李丹实习生张洪娟)29日,海口市美兰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我省首起状告评估公司案件,海南省价格认证中心被指超过法院委托的范围进行评估,万宁森海旅业有限公司向它索赔210多万元损失。 2001年8月22日,海南省价格事务所(现海南省价格认证中心)受海南中级法院的委托,对海南东南亚风情村有限公司承租经营权价值进行评估。 2002年5月15日,中海工程建设总局海南工程局依据海南中级法院民事裁定书,接管了东南亚风情村,随后委托森海旅业代为管理、经营及修建。 森海旅业诉称,该公司为了员工住宿需要,依据裁定书以及海南省价格事务所关于东南亚风情村的《评估报告书》,在“宿舍基础”上复工修建,并为此支付了150多万元的工程款。 2004年6月29日,一公司在报纸上刊登公告,要求拆除“宿舍基础”上的全部建筑物。森海旅业说,他们这时才知道这个范围并不属于风情村经营权价值的资产范围。 森海旅业诉称,因为海南省价格认证中心的失误,超越海南中院的委托范围,将本不属于风情村经营权价值的资产纳入评估范围,导致公司巨大的经济损失,要求该中心赔偿210多万元。 海南省价格认证中心则认为,评估报告与森海旅业对风情村进行续建及生产相关后果无关。 该案当庭没有宣判。 作者:纪燕玲 李丹 张洪娟 (来源:南国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