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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霸王餐”的“逃犯”被放了,原因是案情核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1日09:39 新文化报

  新闻提示:7月29日21时许,长春市一家小饭店来了一名男子,他吃完饭后称自己是逃犯,不但不给钱还让老板报警。 本报讯 (记者陆续陈澈)昨日,记者在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建设广场派出所了解到,由于案件核实不清,自称是逃犯的郑某已被警方释放,郑某走时称,他将到黑龙江齐齐哈尔市投案自首。

  据了解,郑某被带到派出所后,称自己1988年在北京犯下了盗窃罪,然后被北京警方

移交给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警方劳教三年,被教养一年半后,他从劳教所逃了出来,然后过起流浪的生活。郑某说,这近20年里,他因为没有身份证,没有户口,所以一直活在无尽的痛苦中,于是,他想到了投案自首。

  郑某说完自己的情况后,警方马上对他的身份及他所述罪行进行核实,然而,从齐齐哈尔方面传来的消息是:“这个人我们也核实不清。”

  据办案民警介绍,由于警方不能确定郑某交代事情的真实性,因此决定将其释放。郑某被释放后表示,将自己到齐齐哈尔警方投案自首。

  “他真的是逃犯?能不能是不想付账想出的歪主意?”被吃了“霸王餐”的小饭店老板表示怀疑。老板回忆,郑某是事发当天21时许冒雨来到饭店吃饭的,当时,他要了一盘香辣肉丝、半斤白酒,餐费共20多块钱,但他只喝了二两酒。饭后,当他说没钱付账让我打电话报警时,看上去也不紧张,后来,他就被警方带走了。《吃完饭说没钱还让报警》续(新闻编辑:曲兆佳)(来源:新文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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