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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今起施行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1日10:19 南京报业网

  【南京日报报道】(记者 解悦 实习生 陈婷)《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今起施行。今后,凡有乱收费、发布虚假广告、滥发证书等行为的违规培训机构将向社会曝光。

  据悉,颁布施行的《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共31条,围绕当前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明确规定了对专业技术人员接受和参加继续教育的保

障措施。《条例》明确规定,继续教育培训机构从事继续教育培训活动的,应当如实向社会公示其培训范围、收费项目和标准、培训教师、培训地点及设施等情况”,“培训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进行欺骗和误导”,“认真实施继续教育教学计划,保证继续教育的教学质量,如实出具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的证明”。《条例》还明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广告监督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已向被培训者收取费用的,退还所收费用,并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其停止继续教育培训活动”,“继续教育培训机构不实施继续教育教学计划,教学质量不合格,不如实出具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证明的,证明文件无效,由人事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者经整改仍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由人事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布”。

  (编辑 晨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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