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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物进地铁罚100还是500?交通局将研讨操作规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1日10:28 上海青年报

  本报讯 (记者 张昱欣)

  今天起,若有市民带宠物进入地铁站又不听劝阻的,可能面临“100元以下”和“最高500元”两种不同的处罚标准。由于上海现行《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在个别处罚标准表述上存有差异,本周交通局专家将对操作细节进行研究,尽快让上海轨道交通管理有个“统一说法”。

  记者从建设部颁布的《办法》上看到,“乘客携带宠物乘车是危害城市轨道交通正常运营的行为之一,城市人民政府城市轨道交通主管部门要责令其改正,并可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而同样是关于带宠物的处罚,上海轨道交通现行的管理条例则表述为“由轨道交通线路运营单位责令改正,处警告或100元以下罚款。”———若均按罚款上限对乘客进行处罚,其差价可达五倍之多!那么处罚究竟以谁为准?

  对此轨道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其实两者并不存在本质冲突:“上海的管理条例中明确了执法主体是轨道交通线路运营单位,而建设部《办法》中的执法主体则是轨道交通管理部门。目前来说,运营企业的处罚标准仍按现行管理条例;而轨道处综合执法大队则可参照建设部颁布的《办法》进行处罚。”

  但该人士也表示,从方便乘客掌握和执法尺度相对统一的角度看,尽快将两部管理条文进行融合势在必行。据了解,此次建设部出台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是一个面向全国的规范性文件,在“方便乘客、规范管理”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据透露,交通局将在贯彻建设部要求的前提下,对本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进行完善,使其具有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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