堵住执法经济的旁门左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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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1日11:43 法制日报 |
法治时评 刘武俊 执法的“经济化”或“产业化”意味着执法这一公共权力的异化 法治的确有其经济维度,不过这种经济维度主要体现为法律约束政府对经济活动的不当干预,以及约束作为经济人的不同利益主体的行为 在大力倡导依法行政的背景下,执法部门必须切实更新执法观念,严格依法行政,树立服务型执法新观念 运送援京防汛物资的车辆手续齐全却在天津无故被扣,警车收“护送费”9000元,真可谓生财有道。这是最近发生在天津的咄咄怪事。据报道,3辆从山东启程向北京运送紧急防汛物资的车辆,在进入高速公路天津路段时,竟被当地交警扣车5天,在向天津市交通局交了9000元的“护送费”后,由警车“强行护送”出天津。笔者认为,对于防汛物资,交通部门理应优先放行并提供方便,岂能无故扣车数天,即便需要交警护送也应当是无偿的,这显然是一起明目张胆的巧立名目乱收费现象。在倡导政府部门依法行政的今天,天津有关交通执法部门的无故扣车强行收取所谓“护送费”的“执法经济”做法实在有滥用职权之嫌,这种以执法的名义非法创收实在有损执法部门在群众中应有的依法行政和严格执法的公正形象。 权力的异化其实比单纯的权力的滥用更为可怕。执法的“经济化”或“产业化”意味着执法这一公共权力的异化,意味着公共权力的“私有化”和“经济化”,意味着服务于公共福祉的“公”法蜕变为谋取私利的“私”法,控权型的“行政”法蜕变为牟利型的“经济”法。 正是在“执法产业化”的变态心理作祟下,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某些执法人员打着执法的旗号乱罚款、乱收费,滥用职权、为所欲为,畸变的“执法经济”成为少数执法人员的新的“经济增长点”。“执法经济”貌似诱人的“馅饼”,实为危险的“陷阱”。某些执法人员自以为深谙执法的左道,善于充分利用执法资源为自己谋取福利。“执法经济”或许是私人交易成本最低的经济,却堪称最容易变得肮脏的经济,因为其代价是牺牲执法的严肃性、公正性和法律的信用。 执法权无疑是“执法经济”的天然“资本”,正是拥有执法的权柄,少数执法人员才“有恃”而“无恐”。执法是权力的通行证,执法也可能成为权力的墓志铭。市场经济有其自身的发展逻辑和发展规律,市场经济应当是公权审慎介入的“经济特区”,“洁身自好”的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拒绝与具有潜在的扩张性和侵蚀性的公权“亲密接触”的。权力是应当有疆界的,“有限权力”应当是现代法治政府的题中应有之义。 “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的真实含义是:法治的确有其经济维度,不过这种经济维度主要体现为法律约束政府对经济活动的不当干预,以及约束作为经济人的不同利益主体的行为。请注意:允许与经济活动打交道的只能是“循规蹈矩”的法律,而不是缺乏法律约束的赤裸裸的行政权力,更不是打着执法旗号的违法犯罪行径。在“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的舆论氛围下,某些执法部门及执法人员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之下,蓄意歪曲“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的本意,冠冕堂皇地打着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的旗号,以权谋利,以执法的名义行谋取不义之财之实。执法这一公共权力与私人经济利益的苟合其实是短路式的“亲密接触”,是一种两败俱伤式的自戕行为,既严重戕害了执法的信誉和形象,也在一定程度上干扰了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对市场经济的良性发展构成潜在的危险。 值得检讨的是,我们的某些执法者明显缺乏“职业道德”或“责任伦理”意识,更缺乏对法律应有的敬畏之心。因而,一旦搭乘“执法经济”的便车,即可能堕入权力腐败乃至违法犯罪的深渊。要彻底遏制“执法经济”,建构制度层面的权力监督机制无疑相当重要,不过执法者执法观念上的纠错和更新也同样重要。可以说,要走出“执法经济”的误区,监督机制上的创新与执法者观念上的蜕变都同样不可或缺。 执法的本质就是服务,就是为广大纳税人提供公共安全、公共秩序等服务性的“公共物品”,而绝对不是为私人或者个别利益集团谋取私利。在大力倡导依法行政的背景下,执法部门必须切实更新执法观念,严格依法行政,树立服务型执法新观念。对“执法经济”说不,就是对执法者“大盖帽”上的国徽负责,对法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负责,对人民赋予的执法权力的纯洁性负责。 警车强行收“护送费”之类的执法丑剧不该再重演了,执法经济形形色色的旁门左道应当休矣! (作者系司法部研究室副研究员、《中国司法》副总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