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不该禁止公务员上班穿吊带裙?(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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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1日11:57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 |||
甲方 禁令彰显文明礼仪 衣着得体,举止得当是一个人最基本的素养。衣衫褴褛不是衣着得体,而不分场合不分职业地混乱穿衣,也是一种不文明的表现,两者比较并无二致。诚然,穿衣打扮有着很强的私人色彩,在私人空间里,如何穿衣打扮别人也无权过问,但在工作及公务范畴里,穿衣打扮就不能不顾及他人的感受。 有些人认为,穿得露不露、透不透和干工作没有一点关系。这样的逻辑是可笑的,按此逻辑,不穿衣和穿衣工作效率也几乎相同,那么是不是可以工作的时候赤身裸体呢?这样的逻辑其实是把礼仪实用主义了,好像好礼仪必须是和“办好事”息息相关,其实,礼仪更重要的是体现一种文明,是一种社会优良秩序的保证。 在工作场所,就应该穿职业装,这在世界各国都是通行的惯例和礼仪标准。在我国,由于礼仪教育方面的缺乏,很多人根本不分职业装和生活装。把生活装的美套用到职业装头上,这完全是张冠李戴。 公务员的形象最能体现一个城市的面貌,因此,对公务员进行职业文明礼仪上的规范和限制,绝非厚此薄彼,更不是侵犯公务员的自由。一个城市要向现代化迈进,就离不开现代化的礼仪,这就要求我们每个市民都能很好地理解和尊重各种各样的礼仪,应该时刻记住,城市的美好形象是靠我们每个人来实现的。欧木华 乙方 细枝末节不须管 海淀区此举的思想根源,在于如某些人所认为的:公务员穿吊带裙上班,有碍观瞻,是对前来办事的人的失礼,不尊重。 对此笔者深以为不然。 不说公共场合,穿吊带裙的女性比比皆是;即便工厂、公司等工作场所,也随处可见。难道这些人,都是太不自重了? 海淀区司法局公务员龚俊表示:“每个公务员的仪表形象关系到政府部门的形象。”言下之义,即是公务员穿吊带裙办公,有损政府部门的形象。然而,在笔者看来,两者却实在扯不到一起去。吊带裙,不过大众流行服饰而已,凡女性,人人得可穿之。对吊带裙“感冒”者,认为一衣在身失之轻薄,固然有之;然而认为穿吊带裙更具亲和力者,却也不乏。吊带裙合不合适穿,并无标准答案,见仁见智,如此而已。 而政府部门的处世原则,理应是力避偏颇,力求中正公允。而今也不调查调查民意,出台如此禁令,也太贸贸然了吧。 政府部门的形象究竟如何,公众所关注的,乃是实行,而并非虚表。公众关注公务员更多的,该是业务水平,该是职业道德。所以政府部门,理应抓清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而非“事无巨细,事必躬亲”,一直过问到公务员的“胸前和脚底”。至于穿吊带裙,只不过细枝末节,正如所谓“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坐”,实在没什么。易水寒 | |||